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为进一步打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立法制定《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广州也因此成为国内第一个通过立法预防职务犯罪的城市。
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由广州市检察机关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讨论,预计今年内可以颁布。该条例将金融证券、建筑、税务、海关、司法、工商、医药、教育等行业领域列为 重点预防对象。有关专家指出,职务犯罪的预防立法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推动反腐斗争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该条例草案此前已广泛征求检察院、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意见,至今已五易其稿,日趋成熟。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已初步审议,并已将其列入2002年的广州市立法计划。
另据了解,广州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如在白云新机场及地铁二号线项目中,坚持制度、现场、招投标三个监督。此外,天河、东山、黄埔、芳村区检察院也分别对本区内的大观路改造工程、东山湖公园整治污水工程、黄埔区体育中心建设工程、花园规划路路灯工程等开展了项目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黑箱操作,降低职务犯罪的发案率,保证工程质量。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征求意见稿)》部分规定:
1、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经济等的重大决策,应主动进行预防犯罪的咨询,采取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2、行政机关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应公开与规范审批采购的项目、程序和结果,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部门的监督。
3、有关单位对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或意见,且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有功的人员,可给予奖励。
新闻链接:广州去年反贪立案300件
2001年广州市反贪部门全年立案300件316人,查获厅局级干部20人,查获处级干部75人。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有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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