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大勇谭伟明记者赵荣君)日前,公安天津东丽分局侦破一起盗用他人账号上网案件,涉案人员上百人。
1999年9月,本市东丽区某包装公司因为业务往来的需要,到天津市数据局的一个名叫“佳艺”的代办点办理了包月式(1200元/年)的上网合同。开始的时候,上网费每月都在百元左右,后来变成了几百元。到了2001年初的时候,公司的月上网费用突破千元,后又出 现了月上网费高达3800元的情况,截止到2002年初,该公司在上网费用方面损失了将近3万元。莫名其妙的高额上网费用引起了该公司韩国老板的警觉。
2002年2月20日,该公司负责人来到东丽分局计算机管理监察科报案。接报后公安东丽分局计算机管理监察科的办案人员迅速投入侦查工作中。在厚达几百页的上网号码清单中,有将近3万条电话记录,地区不仅涉及到市内六区,甚至涉及到宝坻、蓟县、塘沽等区县,而上网费用最高的个人达4300多元,最少的只有几分钱。面对如此烦琐的工作,办案人员按号码一个一个地查找、核对。后又根据确定的有价值的号码,逐个查实盗用该账号上网的违法嫌疑人。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盗用他人密码上网费用达到100元以上的46名不法分子已基本查实,其中有4名人员上网费用数额较大,达到盗窃案件刑事立案标准,被移送到刑侦部门。目前,办案人员正进一步查找上网费用不足100元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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