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9日电(记者程红根) 震惊全国的郑州“安利公司”抢劫案8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主犯杨俊超、陈社杰被判处死刑,另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或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9月,杨俊超萌生抢劫他人财物的恶念,经多次窥探,将位于郑州市农业路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定为作案对象。同年11月,杨俊超与 陈社杰、刘延标进一步预谋抢劫“安利公司”。为使抢劫顺利,由杨俊超出资,陈社杰、刘延标在洛阳购买了制造枪支的材料,刘延标就枪的设计、加工、装配做了具体指导。陈社杰以造枪打鸟为名,多次找到张俊锋,在张俊锋的帮助下,组装成4支火药发射枪,并试射成功。
2001年12月下旬,刘延标跟随杨俊超、陈社杰到“安利公司”踩点后,刘延标因惧怕而退出。今年1月中旬,陈社杰又以打井为由,让在煤矿工作的张社伟从矿井下盗窃炸药1200克、电雷管4枚。张社伟盗窃后,指使同事牛中克将炸药、雷管藏起来。
经过周密谋划和分工后,今年1月26日16时许,杨俊峰按照杨俊超的指使,到郑州市红专路上看守自行车准备接应。17时30分,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持枪、携带炸药闯入“安利公司”财务室,抢走现金人民币91.8万多元。他们逃至这家公司营业大厅时,杨俊超开枪将在场的群众李总线击伤,后3人分头逃窜。杨俊超、陈社杰二人抢劫一辆面包车逃走,后丢弃。
法院还查明,在公安人员追捕陈社杰期间,张现伟明知陈社杰负案在身,仍为他指明逃跑路线,帮助逃匿。
一审法院认为,杨俊超、陈社杰、李天彪、杨俊峰、刘延标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杨俊超为组织、谋划、指挥者,陈社杰积极参与谋划,两人直接实施了抢劫行为,对这2名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主犯李天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俊峰、刘延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张俊锋因非法制造枪支罪,张社伟、牛中克因盗窃爆炸物品罪,张现伟因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5年和4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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