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刘东凯) 记者今天从国家计委获悉,为了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中国将在2005年底前开始对城市居民和单位过多用水征收较高水价,并在2003年底以前在所有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会议的消息,中国所有城市在2005年底前将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 量水价,对非居民用户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办法。不同城市将根据各自特点,实行季节性水价。回用水和自来水将实行不同价格,合理拉开差价,以鼓励使用回用水替代自来水。
国家计委官员说,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建立以节约用水为核心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他说,目前中国部分地区水价仍然偏低,用户感受不到水资源紧缺的严重性,用水量远大于实际需要量。
据国家计委透露,2003年底前,中国所有城市将开征污水处理费,目前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将逐步提高收费,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在水资源匮乏的城市,中国将禁止或限制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同时,中国将在城市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经营机制改革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说,水价调整方案出台前,有关部门将按照《价格法》的要求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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