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10日电(槐克刚李道佳)天津市农民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
为178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其中农民人均在各种单位劳动得到的工资性收入达726.9元。
据天津市统计局统计,工资性收入已是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柱,今年一季度人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4.9元
。天津农民在非企业类单位中劳动所得人均收入为177.7元,同 比增长4.1%;在本地企业中劳动得到收入人均为435.3
元,同比增长达20.8%。
从企业类工资收入看,由于政策的大力扶植,个体私营企业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农民从中得到收入为187.3元,
增长33.4%,是农民工资性收入中增长最快的一项;农民从乡镇企业中得到的收入继续保持增长,达到174.5元,增
长11.9%。
统计还显示,天津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呈现良好增长趋势。天津农民充分利用家庭优势和生产技能,经营工业、交
通运输、社会服务等非农产业,经营规模日渐壮大。今年首季,全市农民人均从家庭经营的非农产业中获得收入为501.6
元,增长9.4%。
统计还显示,由于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及农民更加关注市场,天津农民农业收入增长稳定。其中种植业收入增长7.3
%,为171.9元,其中出售粮食收入增加5.3%,出售渔业产品收入增长13.3%。
但是,由于今年第一季度农产品出售价格均有明显下降,减缓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如农民出售粮食的数量虽然增长了
30.1%,但由于粮食价格下跌了17.4%,出售粮食的收入仅增长了7.4%,蔬菜、棉花等产品也是如此。初步估算
,由于价格下降影响,天津农民仅出售粮食和蔬菜这两种产品人均就少收入41.6元,对农民增收产生较大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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