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0日电(简陈明李莉)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湛江海关侦办的一起撚吐煲蠑走私进口柴
油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金林财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被告人王丰斌、杨小满、吴文天有期徒刑11
个月,各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陈枝航、江根玲有期徒刑10个月,各处罚金7万元;116.23吨0#柴油予以没收,上
缴国库。
近年来湛江海关不断加大打击走私力度,湛江关区大规模的走私活动已得到基本遏制,但小批量、多批次撀煲习峒覕
式的海上偷运活动仍时有发生,参与走私人员多为沿海地区无固定职业的海上渔民,受利益驱使受雇于走私摾习鍞充当撀碜袛
,进行走私活动。2001年5月14日晚,金林财等6人无视国法,为获取高额报酬,根据走私分子的安排,驾驶经改装的
撜阚从妫担保叮埃笖号渔船抵达越南四屯海面从某油轮接驳了116.23吨0#柴油。5月26日凌晨2时许,当该船从越
南永实岛返航至粤西草潭以西附近海面时,被湛江海关861缉私艇人赃俱获。该案案值30万元,偷逃税款6.94万元。
2001年5月28日,湛江海关侦查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今年1月18日经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湛江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去年湛江海关办结此类小额海上偷运走私犯罪案件共6宗,法院迄今已全部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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