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刊发了这样一则评论《有良心的官员要鼓励舆论监督》,从内容来看,其用意非常明确,意思是说要防止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的发生,舆论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官员应当从自身的良心出发,自觉接受、欢迎、鼓励舆论监督,以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形象、“乌纱”和利益,拒绝、封锁、压制舆论监督。我对作者这种直面官员良心缺失的现实而发出的呼唤,心生敬意--毕竟,做官先做人,有良心官员的出现和增多,是舆论监督之幸,也是国家和人民之幸。然而,在心生敬意的同时,又不由得生出 几许忧虑来:仅靠官员的良心,舆论监督能真正"硬"起来吗?联想到近年来舆论监督所遭遇的尴尬和阻碍的实际看,恐怕未必。
众所周知,监督是为了支持、促进工作,监督并不意味着不信任。舆论监督作为监督的一种,其目的自然不会发生偏移。从这种意义上说,作为一个品行正直、心底无私的官员,面对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舆论监督,是应当持欢迎、鼓励态度的,这也是为官者应当具备的良知和官德。现实问题是,并不是每一个官员都格守自己的良心和官德——那些为了个人前程或者私利而丧失了良心的官员不在少数。近年来,一些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背后,常常掩盖着一些丧失了良心的官员的丑恶行径,就是例证。对此类丧失了良心的官员,我们能指望通过教育来进行疗救,以促使其良心的觉醒吗?自然是痴人说梦。既然如此,要使舆论监督"硬"起来,单靠有良心官员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使所有的官员,面对舆论监督不敢拒绝、封锁。要达到这个目的,当然要靠法律、制度。
如果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官员考核任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官员的任何丧失良心、背离宗旨的行为,会立即遭到警诫、撤职甚至绳之以法的后果,那些良心缺失的官员怎么可能存在?如果我们出台了《监督法》等法律,给舆论监督以“铁布纱”,依法保护记者的采访权、人身权等权益,对拒绝、封锁、压制甚至打击舆论监督的人和事依法予以惩处,哪个官员敢漠视舆论监督的存在?不从根本上建立起保护舆论监督的法律和制度,给舆论监督以“尚方宝剑”,舆论监督所遭遇的尴尬和阻碍还会层出不穷。吴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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