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人追打女业主(圆圈所示) 打人者叶国梁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去年9月20日,上海雅士居小区发生了一起几名业主被房地产公司经理、物业公司经理及保安人员殴打的事件。这一切恰好被在场的上海东方电视台记者和小区业主用摄像机镜头记录了下来。
在整个殴打过程中,三位业主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业主洪波的右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一根肋骨骨折。
-开发商和物业联手整业主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雅士居小区是1996年由上海莘迪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1998年3月,正当购房者准备搬进新居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房屋要延期交付。
在比合同期晚了7个月才入住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业主们拿出了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开发商却耍赖拒绝赔付,业主们只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为了保住到手的利润,开发商叶国梁找来自己的亲弟弟、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叶国元,希望他能“配合一下”,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于是,物业公司便故意找借口与业主闹别扭,并采取了开高音喇叭、晚上用大灯照射住户家、不让有些业主进出小区等做法,试图逼迫业主撤诉。
小区业主洪波就是受害者之一。洪波于1998年9月购买了一幢别墅及花园。在他的“房款结账单”上清楚地显示所有款项早已向开发商结清。但开发商却硬说洪波的花园款项没有结清。2000年10月,数名小区保安将洪波扣在门卫室长达1小时之久,并威胁他让其撤诉。
-物业公司称:您是我们的仇人
物业公司的手段越来越离谱,在一份物业公司发给小区业主的“催款通知书”上,滑稽地写道:“由于您的卑劣行径,您是我们全体职工的仇人,我们将不会向您提供任何保安、物业服务,所以,为了您的安全,由于您不享用本小区的保安服务,请您自带保镖。”同时,小区的物业管理也无人过问了,杂草长得有一人多高,垃圾要每隔5到20天才清理一次。小区的业主们再也坐不住了,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去年9月20日,当几名业主正在接受上海东方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竟遭到了叶国梁、叶国元及保安人员的阻拦和围打。
2002年3月29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对叶国梁兄弟及保安队长曹连兴三人作出了一审判决:叶国梁、叶国元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曹连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物业管理条例》下半年有望下发
据了解,像雅士居出现的这类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争议的事件这几年发生了不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据王前虎介绍,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到的这类投诉与日俱增,从各地消费者协会普遍反映的情况来看,物业公司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争议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据分析,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主要在4个方面:1.物业公司只收费不服务;2.物业公司乱收费;3.物业公司对业主实行野蛮管理;4.物业公司收费高。
本应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收了钱却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并且在房产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经济纠纷以后,不但不出面调解,反而站在开发商一边,在小区里殴打业主。
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谨介绍,目前,这种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给自己下属企业来承担小区物业管理的形式,已占到整体的1/3以上。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中的种种问题,物业公司与房产开发要分业经营已成为今后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今年下半年有望下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在加紧论证和修改当中。据谢司长介绍,《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是规范物业管理所涉及的各方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各方的权、责、利。在接管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在它的职权范围内,应代业主出面,和开发商进行协调沟通。整理/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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