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四月十二日电(记者辛述之)原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储蓄员麦容辉共同贪污公款
人民币五千二百五十万元一案,近日由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谢炳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
产;麦容辉因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一九九八年五月,被告人谢炳峰因无力偿还南海市丹灶镇丹灶 村经济合作社借款,便与被告人麦
容辉预谋,通过虚存实取的方法,窃取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的巨额资金后潜逃。
随后,谢伪造并提供五个存折账号给麦。麦向谢提供的上述账户打入五千二百五十万元。谢即在中国银行的支行、分
理处等提取现金并划拨到其他账户。
犯案后,谢、麦两人携带兑现的港币七百五十七万元、人民币九十五点五万元,逃往泰国。二OOO年十一月十二日
,麦容辉怯于罪行重大,遂到中国驻泰国领事馆投案自首,后由中国警方将其引渡回国。在麦的协助下,侦查人员捉获主犯谢
炳峰。
案发后,警方追回赃款人民币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余元,检察机关扣押并追回人民币五百八十八万元,但尚有人民币九
百七十二万元未能追回。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