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洁 通讯员孔献之)记者从深圳中院昨天召开的“严
打”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配合“严打”,深圳法院积极推行刑事审判改革
,对“两抢”等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案件实行快审重判,加重量刑,并简
化审判程序,案件开庭时间平均缩短近1小时。
据悉,“两抢”案件在“严打”刑事案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深圳中院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案件
,深圳两级法院将快审重判 ,加重量刑,同样犯罪事实将比内地量刑更重。
另外,深圳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历来发案率高、涉案金额大、作
案手段多种多样。为此,深圳中院决定将对涉案金额较大的走私普通货物和
金融诈骗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经济犯罪发展势头。
深圳市基层法院大力推广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能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尽量当庭宣判。对有可
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犯罪嫌疑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
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尝试“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改革。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深圳两级法院将在审批权限上全面落实合议庭和独
任法官的职权。除死刑(含死缓)、无罪和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需要经审判
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其余的所有案件都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签发。
通过简化普通程序中的部分审理程序和内容,办案速度明显加快,案件
开庭时间平均缩短40—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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