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晨消息 香港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将向立法会提出决议案,来落实问责制的安排。消息人士强调,决议案的内容只是将现行局长行使的权力转移到新的问责制局长身上,不会对实质权力有任何的改变。他表示,政府将利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与立法会各党派沟通,相信可以得到议员的支持,在7月1日前通过有关的安排。
正在海南省参加亚洲论坛的朱总理表示,一直留意到香港即将推行的主要官员问责制 ,亦了解到有一个现任局长已经表明7月1日之后不会留任,他说:“我知道有一个局长,要辞职。”但他表示,推行问责制不会影响到公务员的稳定。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政府不会提出什么草案,而是会通过提出决议案的形式,向立法会提出落实问责制的方案。消息人士举例说,目前的法例,如授权运输局局长处理某项事宜(如设立行人专用区),但日后不存在运输局局长,因此,需要将现行法例对运输局局长的称呼,全部改为运输工务局局长。政府会预留足够的时间,让立法会法律顾问核对有关资料。
立法会部分党派希望建立一种宪制惯例,例如,若立法会通过不信任动议的形式,局长就要辞职。消息指出,《基本法》并无这样的安排,但政府会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上继续与议员交换意见。
他表示,目前的制度并无机制容许官员负上政治责任,而新的机制就是容许个人承担政治责任,这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制度,政府会十分小心采取适当的行动。至于新的局长有否需要向立法会交代抱负,消息说,待中央政府作出任命后,大家可以交流意见。他指出,中央政府知悉特区政府的有关计划,亦知悉特区政府是在《基本法》的规定下落实有关的计划。
高官问责制新架构下有3位司长和11位问责制局长。现时16个政策局部分会按工作性质合并或重组,减至11个政策局,其中,教育统筹局负责的人力资源会纳入工商局,合并成为工商人力资源局,经济局与资讯科技广播局会合并成为经济发展局。只有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必须在公务员中挑选。现时的政策局局长会改名为常任秘书长。
消息人士解释,官员在推行政策上要负个人责任,不能再解释“上面有人向他指指点点”,但他强调不会削弱3位司长的重要性,因为行政长官仍会倚重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统筹财经及政务的政策,及协调跨部门的政策,至于律政司司长则一贯负责律政部门。在新架构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亦属问责制官员之一,消息人士承认,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在出现严重施政失误下亦会下台,但强调政府会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公务员的中立性。
另外,他还透露,每位局长都将有自己的基本班子,包括一名助理、一名新闻秘书、一名秘书和一名司机,有关的资源全部在各政策范围内调配。至于具体人选,消息说,假如有合意的,可以从公务员系统内挑选,而来自非公务员的局长,亦可以从外面带人进来。当然,由局长带来的人,其合约亦会与局长共同进退。
政界对于如何理顺局长与常务秘书长之间的关系一直十分关注。政府消息指出,日后局长有权选择常务秘书长的人选,亦有权要求将秘书长调走,同时,可以按照公务员现有程序去“炒”人,不过,其他人事管理就由常务秘书长及其高级同事负责。
(张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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