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二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刘家琛今天在此间的“经济改革与良治:转型国家的反腐败”国际会议上说,中国已经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反腐败策略,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继续依法严惩各种腐败犯罪。在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打击犯罪作为反腐败治标方面的重要任务,还要不断加大力度,为其治本创造有利条件。中国将继续把党政领 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腐败犯罪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让潜在的腐败分子看到腐败犯罪的风险与成本,使其不敢铤而走险。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法制和制度建设。任何权力如果失去制约都会导致腐败,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基础上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抑制政府官员腐败的根本措施。中国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廉政法治,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用法律来规范权力、用制度来约束权力、用公开来监督权力。
三是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中国当前的一些腐败现象,都与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市场资源配置有关,因此必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市场机制。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为履行国际承诺和适应世贸规则,也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是不能忽视道德的力量。中国当前正广泛开展的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的道德建设,必将大大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在遣返腐败犯罪分子、返还犯罪收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对各国都是有利的。
刘家琛指出,腐败的复杂性决定了反腐的方法不可能是简单的;腐败的长期性决定了反腐不可能速战速决。中国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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