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四月十二日电(记者孙志民)天津市检察院今天向社会各界郑重作出转变作风、公正执法的八项承诺,以
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检察权力干净运行。
这八项承诺的内容是:
——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 受理,百分之百地答复。切实做到
“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必须发送《犯罪嫌疑人须知》和《证人须知》,明确告知其被询问时
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到发案单位调查取证一般不着检察制服,不开警车,不鸣警笛,以减少影响和震动。在工作中不轻易冻结企业帐
户、查封企业帐目、扣押企业资金和物品,努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文明办案,对人民群众举止礼貌,态度和蔼,不耍特权,不逞威风;对犯罪嫌疑人不侮辱虐待,不刑讯逼供。
——廉洁从检,不向发案单位拉赞助,不接受发案单位宴请,不占用发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不在发案单位报销应
由检察机关支付的费用,到农村进行公务活动,要在单位食堂用餐。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重事实,重证据,不凑数,不拔高,做到办案的法律效
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
——办理案件讲求效率,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在法定时限内尽快办理完毕;法律没有规定期限的,检察机关立案后要
尽快办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严格遵守世贸组织法制统一、公开透明和非歧视原则,无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均一视同仁,给予
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对违法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单位,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坚决予以纠
正;对构成犯罪的,要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查处。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表示,这八项承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企业的改革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执法为
民、服务大局、保障人权、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意识,确保各项承诺的落实,绝不能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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