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虹辰梁瑛)在城市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基本确立的今天,医疗保险是一个需要加强的环节。2001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启动,但早在2000年底,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就已经达到82.84万人,到目前已有近百万市民参保,户籍参保率高达95%。深圳市从1992年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0年来,我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对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已经比较成熟。
对于人口比例非常大的深圳广大劳务工来说,参加医疗保险减少了因病致贫的可能,增加了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职工个人账户的积累,还有利于增强职工自我保障意识和节约医疗费用。10年来我市医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医保患者只能买“指定药”?
近年来,我市医保患者在得到医保实惠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惑。市民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在市内各大医院看病,医生一般要开出两张药单,一张是自费药,一张是“医保药”(刷卡)。即使医保卡上有钱,患者也要自掏腰包买药。为什么呢?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内各大医院。
张先生给记者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前几日,张先生的支气管炎发作了,需要消炎,但经过测试,发现他对青霉素过敏,由于青霉素类和先锋类药物存在交叉过敏现象,医生说不能给他用这两类药物,只能选择红霉素类药物。但普通的红霉素副作用很大,张先生使用后,出现了恶心、呕吐等反应。医生建议张先生使用副作用较小的阿奇霉素,但阿奇霉素是自费药,要张先生自己掏钱。医生于是决定给他开可以用医保卡记账的药,但张先生不愿意,他看中了这种疗效显著的自费药。
张先生自己掏钱付药费之后,越想越不明白:“自己社保卡里明明还有8000多元,为什么还要另外掏钱呢?”医生当即拿出社保局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让他查询了社保局的有关规定。原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规定,凡目录外药品,在医疗单位使用均不予以记账,为自费药。按社保局规定,如果医生给使用医保卡的患者开了自费药,社保局在付费的时候就要扣除这部分费用,也就是说,自费药的钱要医院来出。所以,医院尽量不给患者开自费药,如果开了,也会给患者讲明白,让患者自付费用。
基本医疗保障是“保”不是“包”
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该处有关负责人答复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要“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因此,《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遴选原则是:临床治疗必需、疗效安全稳定、价格合理、方便使用。对于少数价格昂贵但抢救等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实行审核使用的办法,以确保参保人的治疗需求。
据该负责人介绍,国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它的启动,是为了取代实行了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两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在新的体制下,政府只是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不仅治疗、药物、检查等级是最基本的,费用上也要“封顶”。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保”而不是“包”。因此,才会建立用药目录。
该负责人说,用药目录是由卫生部门专家为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而制定的。
我市正准备改革用药目录
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世界上共有3万多种药品,而医保目录中的药物只有1500多种。在调查中,有患者和医生向记者反映目前市社保局的用药目录已经沿用四五年,最近几年研制成功的一些疗效显著的药物都不在目录内。而且现在社保局一刀切的规定,已经给医生和患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医保药品目录不仅亟待增加新药,而且规定也该更灵活,充分考虑到临床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
据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正准备改革用药目录。到今年为止,深圳已经4次调整了用药目录。去年,深圳本来准备再次调整用药目录,但因国家已经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规定深圳要按国家和省的统一标准来调整用药目录,而改革用药目录是一件复杂的工作,并非一天可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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