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 明明知道私卖土地是违法行为,大荔县苏村乡苏村的村干部竟置土地管理部门的一再制止于不顾,将村上约50亩可耕地卖给40余户村民建造住宅。两年来,这种行为带来的隐患已经逐渐显露出来。
苏村处于大荔沙苑地带,这里的人均耕地仅仅1亩左右,就是靠着种植芦笋、黄花菜和大枣,村民们才渐渐富裕了起来。近日,记者来到该村采访。提起买庄基,几户村民也是满 腹苦衷。他们说,这里原来是平展展的水浇田,面积大约有50亩,种着黄花菜、芦笋和大枣。2000年10月,村干部在一次村民大会上公开对群众说,让想要庄基的赶紧报名。他们说村上当时制定了3个卖庄基的价格标准,其中靠公路的庄基每米800元,再向里面为每米700元和600元。除此以外还规定每超出一米加收100元,并许诺村上负责办全所有的宅基审批手续,然后谁要多宽给你划多宽,按标准交钱。有的村民光为买庄基就花了一万多元。如今两年多过去了,这些买庄基的村民不但没有见到任何审批手续,反而数次遭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阻止。现在,他们都担心花血汗钱建起的房子将来会被法院强制推掉。
记者在这里看到,公路旁的庄稼地里已冒出了数栋住宅。这些建造相当讲究的住宅小的宽10多米,大的宽近20米。相当一部分买庄基的村民或者已经将房屋建成半成品,或者用沙土垫起了房屋基础。
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大荔县土地管理局。监察股的雷股长介绍说,苏村的干部私自买卖庄基,事先并没有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事情发生后,渭南市土地局和县土地局就介入查处此事,并向建房户发出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建房,退出土地。但是前边处罚决定书刚发,后边盖房的又开始了。
(记者王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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