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区瓶装石油气价格长期比邻近的海丰等地贵上一截,人大代表
认为政府解决不力———
高价气议案又起波澜
去年在汕尾市人代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燃气价格问题在今年市人代会上
又起波澜:人 大代表黄光生等再次牵头提议案,要求规范市区石油气管理,
降低石油气价格。
燃气价贵成老大难人大要求限期解决
瓶装石油气价格问题牵动着千家万户。长期以来,汕尾市区的价格都要
比邻近的海丰等地贵上一截。在去年的汕尾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光
生等11名代表就该问题向市政府和市物价局、公安局、消防局、技术监督
局提出询问,并召开了石油气价格询问会(详见本报2001年4月27日
社会新闻版报道)。询问会后该议案被列为三次会议的一号议案,由市政府
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落实完成。
燃气市场混乱无序市府修订管理办法
人代会后,市政府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
由城区政府负责市区燃气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燃气行业的主
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城区政府首先组织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赴佛山等地参观
,学习借鉴佛山、揭阳、潮州等兄弟市的管理经验。接着对市区燃气经营状
况调查摸底。调查摸底证实情况确实很严重:至去年4月底止,市区经批准
从事燃气批发业务的只有两家气库,而从事燃气零售业务的竟有110个零
售点:证照齐全的54个,证照不全的16个,无证经营的40个;有安全
隐患的50个,不符合安全条件的50个。针对这种状况,城区政府进行了
第一轮整顿,关闭有安全隐患的销售点8个,取缔无证经营点12个,对5
4个销售点进行了整改。市建设局、物价局也在“五一”等节日期间对燃气
价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擅自涨价的的销售点实施行政处罚。随后,市政
府于去年10月重新修订了《汕尾市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作了以下
改进:1.改进价格管理办法,将原来按批次作价的办法,改由物价部门每
月制定零售指导价,经营者在指导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零售价;2.实行
价格公告制度,由物价部门制定的每月零售指导价定期通过发文和新闻媒介
公布,接受群众监督;3.取消相关乱收费,对市区用户实行免费送气到户
。
首轮整改碰上难题无奈实施过渡方案
想降低燃气价格,解决燃气批发、零售脱节,减少经营环节才是重中之
重。由于历史原因,汕尾市区燃气处于批发、零售分设经营,即燃气气库(
批发)、销售点(零售)不相隶属,严重违反《广东省燃气经营管理条例》
关于库、点相隶属的规定,致使市区设销售点过多过滥,造成无序竞争,增
大经营成本。另外,燃气气库只管批发,不负责销售点管理,也在一定程度
上造成管理失控。针对这种情况,市建设局通过多方调查论证及广泛征求意
见,于去年12月9日提出由城区政府负责将市区110个零售点通过整顿
合并设立6个较大销售点,与燃气气库一体化经营,明确其经营权并实行公
开招标投标。
方案一出台,面临的困难也显而易见:每个销售点约需占地1000平
方米,市区内现有土地无法安排,国土部门短期内亦无法解决如此大的征地
问题。无奈,市建设局等部门只好提出过渡方案:1.销售点地址基本符合
设点技术要求的予以保留;2.凡予以保留的销售点,由气库与销售点自由
组合,形成库、点一体化的批发零售连锁经营;3.对不符合设点技术要求
的或无证经营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关闭撤销。
有关部门推诿扯皮人大代表再提议案
黄光生等代表认为,去年的议案提出已一年,但解决工作却基本上停留
在公文的来往、销售点的选址等问题上,市区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管理混乱、
价格高企等问题依然存在,群众反映依然强烈。
人大代表们通过调查了解到,燃气市场管理涉及到市建设局、规划局、
国土局、安监局、消防局、物价局、技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燃气管理涉及
的环节均要报上述部门批准,一个部门不同意,整个方案就难以实施。城区
政府在接受市政府任务后,除了调查做方案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向市有
关部门请示上,至今工作也难以有效进展。因此他们在议案中建议:市政府
正式行文将市区燃气管理工作交由城区政府全权负责,并将市有关部门的管
理权限下放给城区政府,真正让城区政府有责有权,才能将市区石油气市场
管理混乱、价格高企等问题解决好,做到真正让群众满意。(杨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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