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省内外广泛关注的义乌贾建军、陈东讯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经过金华、义乌两级公安机关的艰苦侦查,移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天起将由金华市中级法院在义乌法院大法庭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据悉,金华市中级法院派出的主审法官已于昨日先期抵达义乌,金华市检察院也派出了副检察长葛兆俊、起诉处处长卢岩修、副处长王宪峰等7名检察官的强大阵容,出庭支持公 诉。预计庭审时间将长达一周。
在检察机关长达44页的起诉书中,指控39名被告人涉嫌的罪行主要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购买、持有枪支、弹药罪,包庇罪,行贿罪等9项罪名。其中,行贿罪一项系由检察机关追诉;同时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提到的涉嫌抢劫罪、涉嫌敲诈勒索罪、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等3项罪名未予采纳。
起诉书认为,以被告人贾建军、陈东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绍兴柯桥、义乌等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并且拉拢腐化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自1993年以来,共作案40余起,其中故意伤害犯罪12起、寻衅滋事犯罪18起,共致6人重伤、12人轻伤;强迫交易犯罪3起;非法拘禁、涉枪犯罪各1起;为寻求保护实施行贿犯罪5人9次,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今年40岁的贾建军和28岁的陈东讯二人在此案中处于首要分子地位,系主犯,两人分别涉嫌6条罪名。在共同犯罪中,陈旭民、何军卫等25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吴剑等9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中,29人一人犯数罪,同时适用《刑法》第69条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13人案发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同时适用《刑法》第67条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案发后,司法机关从被告人贾建军、陈东讯等处缴获作案工具仿“六四”式手枪一枝、大砍刀上百把;查封、扣押了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9辆,别墅1幢,现金人民币199.3万元、美元7400元,运输业务押金1288万元及手机、首饰、手表、商务通等。同时,司法机关摧毁了其幕后保护伞,牵出了一批贪官污吏,抓获了金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原义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柳至多,金华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副局长、原金华县公安局局长王建政,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业对,义乌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新华,义乌市公安局东河派出所所长金虎、城南派出所所长黄宝华、城中派出所所长吴忠及“腐败托儿”、义乌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赵丽娟等人。
因场地所限,本次庭审对旁听人员和众媒体记者的人数均作了严格控制,凭出入证方可入内。时报记者黄一钢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掌握国航坠机事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