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新闻中心04月16日讯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因过失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照相关法律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其个人的赔偿能力有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平安保险成都分公司日前正式推出了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
这一保险种类的诞生对我国现代企业的管理和证券业都意义重大。一旦因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职务过错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一般可能面临股东、雇员和竞争对手等的索赔, 董事及高级职员就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目前还是一种全新的概念,但在发达国家已是一个很重要的险种。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董事会风险管理的认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关注这类险种。由于这类保险风险巨大、赔付额高,记者看到申请这份保险的投保书长达6页,内容详尽,是目前投保最为复杂的保险。在我国千余家上市公司中,深万科公司已开先河,与平安保险签订“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保单,该份保单期限一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目前,四川还没有公司购买这一新险种。
据了解,投保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此外,公司应赔偿的费用和高额的诉讼费用也能在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降低了公司的风险。随着中国公司对管理认识的提高,监管力度的加强和相关法律的逐渐完善,中国公司面临股东、客户、雇员及竞争对手索赔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将发挥出更多的作用。
(本报记者姚奉)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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