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在农村出现大面积滑坡的合作医疗制度,如今再掀高潮。农民称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贴钱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政府部门把它看成是现阶段建立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最有效的措施。最近,记者在浙江嘉兴的所见所闻,证实了这一体现“一人有病千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的合作医疗制度,不愧是当前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农民盛赞:合作医疗好
2002年3月22日上午,当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杨敬和嘉兴市秀洲区副区长黄时龙冒雨将2万元现金送到洪合镇泰石桥村4组农民徐富金手中时,66岁的老人激动地说:“靠养蚕一年收入3000多元,几年也挣不出这么多钱,参加合作医疗真好!”原来,徐富金老人因肺心病并发心衰,2001年12月在嘉兴市一院住院62天,共花费医药费近7万元。2002年3月已在镇级合作医疗基金报销了2133元,这次又享受区级合作医疗基金补助2万元。
秀洲区卫生局的同志还向我们讲述了王江泾镇双桥村钮新泉的故事。1999年12月钮因肝脾破裂在嘉兴二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近8万元。2000年2月初,他凭医药费发票在镇政府领取了镇级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款2430元。当时钮家刚建好的新房正需钱装修,春耕播种也急需资金。正在他为缺钱而发愁时,秀洲区原副区长陈美英以及区初保办、镇村级领导,春节刚过就将区级基金报销的1万元人民币送到了钮新泉家中。钮新泉拿着这一沓崭新的钞票,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真是雪中送炭啊!没想到当时投保20元,今天能得到这么多的回报。合作医疗真好!”在场的群众无不为之感动。在钮新泉的影响下,全村合作医疗参加率逐年提高,由1999年度的56%提高到2001年度的61%。
各级政府:精心构筑“民心工程”
合作医疗这个始于20世纪60年代,由农民自创的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70年代曾在嘉兴市全面普及,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由于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等原因,出现了大幅度滑坡,合作医疗纷纷解体,农村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逐渐变得突出。随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全面实施,嘉兴市各级政府再次把合作医疗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且逐步取得共识。经过全市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至1994年底,全市医疗行政村覆盖率达81%,至1999年底上升为87.1%,全市有170多万农民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比例达66.3%。
嘉兴市秀洲区在市政府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浙江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的通知》后,于1999年又重新建立起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的筹资机制,并在全市率先推出了“四级筹资、两级管理”的合作医疗保险新模式,即县、乡、村每年为参保人员分别投1元、1元、2元;农户每年人均出资20—30元,组成乡镇级基金,用于参保者住院医药费100至1万元的适当补偿,采取分段核算报销20%至30%不等,2001年,各段报销比例分别上升了5个百分点;区政府和乡镇政府分别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各1元投入,建立区级大病统筹资金,用于参保者1万元以上住院医药费的适当补偿,同样采取分段核算,全年报销封顶线由1999年实施时的1万元,上升为2001年的2万元。
为了加强对合作医疗的管理,区、乡镇分别成立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合作医疗保险基金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其收支情况定期公布账目,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做到取信于民。10多年来未发生合作医疗资金挪用、贪污等现象。洪合镇为确保农民合作医疗基金的规范和运作,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的政策,专门成立了合作医疗审批报销工作组,坚持做到三个统一,二个保证,一个接受,即统一报销时间,统一报销地点,统一报销手续;保证镇级基金当场兑现,保证做到定期公布:镇公布到村,村公布到户;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2001年为了更方便群众报销,改原来每月为每星期一次,受到群众的欢迎。
实践表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如今,嘉兴市乡镇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覆盖率为87.1%,全市农民合作医疗参加率为70.52%,全市合作医疗参加率连续8年达到60%以上,处于全省前列。
农村合作医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事实表明,举办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负担,对于保证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具有重要意义。可是社会上却有一种论调,说合作医疗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对此,嘉兴市副市长黄济华算了一笔账:嘉兴市农村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每年每人交20元至30元的合作医疗费,这不应视为加重农民的负担。再则,每年参保人员还可从乡镇级和区级医疗基金中获得不同比例的补偿。如秀洲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全区已有11011人按比例报销426.9万元,其中医药费1万元以上享受区级补偿的有242人,共报销金额50.38万元,深受农民欢迎。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农村贫困户中有半数以上属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有84%的农民认为农村合作医疗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黄济华深有感触地说,合作医疗体现了“一人有病千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如果农民完全靠自费医疗,难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必须在政府支持下和集体扶持下,引导农民互助共济,因地制宜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本报记者 陈光曼)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掌握国航坠机事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