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昆明市共有宠物医院43家,而办过合法手续的只有13家。今后,这种无序的现状将要改善。不但宠物要办证,宠物医生也要持证上岗。
据昆明市兽医站站长金卫华介绍,4月12日,受昆明市农业局的委托,该站拟订了一系列管理宠物诊疗机构及兽医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在暂定的《宠物诊疗机构基本标准》中规定:宠物医院、门诊选址必须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 商场、娱乐场所、动物养殖场、动物交易市场等场所。宠物医院必须要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使用面积,宠物门诊应有4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使用面积。宠物医院内应设诊断室、处置室、手术室、病房、药房、化验室、X光室或者B超室;要有健全的动物诊疗制度等。宠物医院必须有3名以上注册兽医师,3名以上护理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宠物门诊要求有1名以上注册兽医师,两名以上护理和相应的药剂、检验卫生技术人员。
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需根据有关要求向市畜牧兽医总站提出申请,接受审核验收,经昆明市农业局批准后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业人员实行“注册兽医师制度”进行资格认证。申请《兽医诊疗资格证》的人员,在具备规定的条件下,参加兽医诊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兽医诊疗资格证》,可申请注册。
据介绍,这一做法将在今年6月左右试运行,一旦成功将在全省推广。(丁强徐睿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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