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16日电(肖文峰、丁成玉) 被列为广东省督办案件的曾伟雄等5名被告人绑架美籍儿童案今天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1年7月份开始,被告人曾伟雄就开始策划绑架事件。当时,他以他人欠其老板300万元为由要求被告人黄强绑架欠债人的女儿来追讨欠款,并许诺事成之后分给100万元;此后,曾伟雄又以同样的理由叫被告人瘳炎球参与,负责开车,许诺事成 之后分给其10万元。
8月3日,被告人曾伟雄召集被告人黄强和廖炎球在江门市大红鹰酒店密谋绑架之事,商定由被告人黄强负责再找两个人参与,并具体实施绑架,被告人廖炎球负责开车接应和看管人质。之后,被告人曾伟雄带黄强和廖炎球到要绑架对象住的江门市东江里117号楼下,指出该楼某住户伍某某的女儿及伍某某的小车给他们认识。然后带黄、廖两人到农林西路47号701房暂住,并提供一辆力帆摩托车作为两人跟踪事主之用。同时,黄强找到被告人蒙耀阳、何某某(未成年人)一起到江门参与绑架,许诺事成之后分10万元给两人。
10月7日,被告人廖炎球驾驶由被告人黄强用假证件租来的一辆白色面包车,载着被告人黄强、蒙耀阳、何某某跟踪伍某某。当日19时许,伍某驾驶小车载女儿及儿子回到东江里117号时,被告人黄强、蒙耀阳、何某某冲下车将事主及其女儿在二楼捆绑和封口,抢走其大儿子黄某某(一岁四个月,持美国护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件入境),并将一张勒索港币300万元的纸条塞给事主,之后上廖炎球接应的车逃走。当晚,廖炎球将人质带回佛山市交由其妻子照顾,其余三人则前往恩平,并分得曾伟雄给的人民币共12000元使用。
据了解,此案发生后,公安部、美国驻华领事馆十分关注。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刑警大队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并组成专案组布网对该案进行侦查。11月2日,曾伟雄、黄强、廖炎球被布控的公安人员抓获,人质也同时在被告人廖炎球家中安全获救,11月5日,被告人蒙耀阳、何某某也被抓获,此案正式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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