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董震 实习生 曹燕) 省城一起举证责任倒置的医疗纠纷案离开庭的日期越来越近了,但是直到今天,该案原告代理律师仍没有找到能够出庭的“专家证人”。
据了解,去年3月11日,段某因全身皮肤瘙痒到省城一家医院就诊,曾做过吸氧、插管、气管切开等治疗,但病情加重,专家会诊意见是肺间病变、肺感染。后病人家属发现病人喉部有异物,院方未做处理。于是,病人转到另一家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该医院从病人气管内取出异物——塑料鼻塞。病人最终因救治无效在这家医院死亡。近日,病人家 属将这两家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1万余元。
据悉,这是我国新证据规则出台以来省城出现的首例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案。由于医院举出的证据专业性很强,非专业的律师或病人家属很难反驳院方的举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患者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一至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这就是通常讲的“专家证人”,法律界称之为“专家辅助人”。
但是,原告律师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韩文勇律师讲,直到今天,他仍没能为原告方找到愿意出庭的“专家证人”。韩律师说,首先,两家医院都是大医院,这两家医院的专家不大可能出来作证;其次,其他医院的专家一听说是状告这两家大医院,也都不愿出庭。此外,从外地寻找医学专家的方法他也试过了,但是也都因各种原因没能谈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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