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17日电(记者胡作华易红)湖南省岳阳市公安部门今日透露,107国道“4.11”特大恶性交
通事故责任得到初步确定,“冀F-03992”货车驾驶员刘贺停和“豫Q-06272”客车驾驶员(在逃)分别对这起
事故负有主要、次要责任。
公安部门指出,河北省徐水县驾驶员刘贺停驾驶装载危险物品的货车,忽视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超车,撞上了河南省
驻马店市汽车客运公司的双层卧铺大客车,致使两车一同翻 入107国道东侧水塘并起火爆炸。客车严重超载(核定载员32
人,实际载员58人),人货混装,加大了此次事故的损害后果。此次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27人受伤,死者中包括7名
儿童,最小的为2个月大的婴儿。
据伤者反映,事故发生后,共有包括客车驾驶员、车主、售票员在内的3男1女弃车逃离现场。目前岳阳市和汨罗市
公安部门已派出4个侦查组,分赴河南、河北、广东、江西四省进行调查取证和追逃、布控工作。
“4.11”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部
已派员前往事发地督办事故调查工作。河北省公安厅、河南省政府、安徽省临泉县政府也已派出工作人员到汨罗市进行事故处
理协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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