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肖萍)国家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医院不得拒绝。记者近日采访广州市部分大医院时发现,不少医院应对这一要求,都加强了对病历档案记录和保管方面的管理。病历书写也不再像以往只是简单地写几个药名。据介绍,如果严格按照有关书写规范和格式,医生填写一份住院病历的时间通常需要1个小时以上。
填一份病历要1个小时
不少医院表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生和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给医院和医生的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对此,医院方面将加强对医生常规诊疗手段的规范培训,以提高医生的病案记录能力和记录质量,使病案文件记录尽可能完善。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表示,该院已对病历记录作出严格的规定:急诊或门诊病人的病历,有时因急救需要,可以不在抢救前写好,但也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每个病区收治的病人的病历必须在入院当天写好,内容包括接诊情况、询问病症、病情分析和医生诊断决定、用药情况等。
该院人士表示,医生认真填写这样一份病历,至少要花1个小时。医院的病案室每天都会对病历进行抽查,病人出院时病历会保存到病案室。保存前,每份病历都要经过详细而严格的检查,不仅漏写有关病情或诊断内容会受罚,即使写错了病人的籍贯,医生所在科室都要受到扣奖金或扣分等处罚。对于病历记录不合格的医生,院方还要求其重新进修病历书写的有关课程。
广东省人民医院表示,该院准备组织一批专家,组成一个专门小组检查医生的病案记录情况和记录质量,并将病案记录的质量与医生的工作评价结合在一起。
病历规范可保护医生
某医院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此严格的要求的确给医生增加了很大的工作压力,病人多的时候,医生为了在当天写完所有病历,甚至通宵不能休息。“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记录完善的病历就是对医生最好的保护。”这位人士同时也深有感触地说。
据广东省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曾国洪介绍,规范病历书写前就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医生明明做过有关治疗或抢救措施,但由于当时只顾着抢救病人,没有记录在案,结果一闹纠纷要查当日的病案记录,却发现记录不全,这就难以说清当时到底进行过哪些抢救。
广州某大医院也曾出现过类似的纠纷:一位低烧多日不退的病人到该院门诊就诊,医生在问清症状后详细填写了病历,并特意注明“怀疑肿瘤所致”,要求病人做进一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还未出来,病人当天就突然死了。
“只是低烧,怎么会死人?”家属非常不理解,一口咬定是医院给病人打点滴的药有问题,坚持要打官司。最后闹上法庭,经法医尸检,那名病人是死于脑部肿瘤突然破裂。由于当天医生的诊断和病历记录都无懈可击,医院最终赢了官司,也平息了家属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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