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16日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周航受贿案今天下午由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周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已构成受贿罪。
检察机关查明,今年54岁的周航,在1989年至2001年长达12年的时间里,先后利用担任省计经委办公室主任、工业综合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医药管理局局长,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工作调动、职务提拔、技改资金划拨、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新药审批、生产许可证发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50余人的财物共计180余次,价值总计人民币240余万元、美元16万余元以及手表等物品。
周航受贿案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涉嫌受贿数额最大的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在省内外引起了较大震动。去年10月,杭州市检察院在查办浙江一建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叶旭明行贿案中发现周航涉嫌受贿的线索后,及时将线索移送省检察院。同年10月9日,省检察院依法对周航立案侦查,10月24日,周航被逮捕。经过省检察院反贪局的艰苦侦查,终将此案顺利侦结,并依法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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