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南京工作的合同制农民工,只要参加失业保险,一旦失业后经审核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生活补助费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是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发出的通知精神。按规定,单位招用的合同制农民工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已为其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金,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参照该市城镇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单位为其缴费年限,可享受2-6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宁劳轩 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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