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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留“案底”再犯就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4月18日01:18 辽沈晚报

  本报锦州消息(特派锦州记者王鹏)一段时间以来,非法传销活动又有所抬头,很多参与传销者被执法人员批评教育 后仍旧卷土重来。昨日记者从锦州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从现在开始,有办法“收拾”那些屡教不改的非法传销者们了。

  据了解,锦州市工商部门出台今后打击非法传销的新措施,对查处的非法传销组织者及参与人员、传销场地进行登记 ,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对已经登记在案的场地出租者仍继续
出租场地给非法传销者的,按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 罚。对已经登记留有“案底”的遣散人员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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