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10月,郑州大学化工学院99级学生翟某、马某约请50多名在校学生,为青岛双星集团公司郑州分公司做假日促销。让这些学生没想到的是,活动结束后,促销者不仅没能如数得到报酬,反欠下青岛双星集团公司郑州分公司2400元钱。为了讨回自己的工钱,翟某、马某将青岛双星集团公司郑州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下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原告翟某讲述,去年国庆期间,翟某等人曾与青岛双星集团公司郑州分公司口头约定,为公司所辖的7家连锁店做假日促销,最终以提成方式索取报酬。活动结束后 ,公司不仅没有支付其应得的12504元报酬,反而以促销学生搞脏了1203双鞋子为由,扣除翟某等人12030元钱。加上对丢失鞋子的赔偿,打工学生最终欠下公司2400元。由于此次勤工俭学活动由翟某、马某组织,不明真相的同学纷纷登门讨要劳务费。两人学费尚未交清,本想着能通过课余打工赚取学杂费,没想到最终却债务缠身。多次讨要未果后,两人决定将青岛双星集团公司郑州分公司告上法庭。
对于原告的说法,被告答辩时不愿接受。被告代理人辩称,去年国庆期间,参与活动的学生在郑州市7家“双星”连锁店促销后,公司发现鞋子有丢失和弄脏现象。事后经清点盘查,鞋子丢失73双,弄脏1203双。公司考虑促销学生多是困难学生,并未执行“每弄脏一双按销售价百分之五十赔偿”的约定,只是象征性地按每双10元理赔。被告代理人补充,去年11月29日,原告曾与公司签订协议,对丢鞋、污鞋数量进行了确认。
由于双方都不能在法庭上出示有力的证据,审判人员宣布休庭,并定于本月19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部分参与促销、没能领到“工钱”的大学生进行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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