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7日讯(记者 胡磊 王封)省城路桥收费听证会今天在济南南郊宾馆举行,28名听证会代表对济南市建委提出的路桥通行费申请报告进行论证,大多数代表原则同意对机动车辆征收路桥通行费。
听证会从上午8时30分开始,一直到12时30分结束。原定30名听证会代表有2人因病、因事缺席。
大多数代表认为,作为经济大省的省会,从路桥水平上看,济南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处于中下位置,城建资金紧张是主要原因。在目前济南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征收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可以缓解城建资金紧张问题,加快省城发展。因此,大多数代表对征收路桥通行费表示理解和支持。
听证代表在发言中,对方案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征收该费用应该区分公务用车和私人用车,应该区分公益性车辆和营运性车辆,应该考虑到城乡差别,要维护出租车司机以及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部分代表还建议,济南市应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出让路桥冠名权等经营城市的做法来筹集资金。代表们特别指出,对于通行费的使用要加大监督和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济南市物价局负责同志指出,听证会结束7日内,听证会纪要送交各位代表签字。对于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按照程序报批。
一大亮点
从头到尾阳光操作
对济南市辖区内的59万辆机动车征收路桥通行费,28名听证代表虽对通行费征收方案意见不完全一致,但都对这种阳光听证的形式赞不绝口。
据了解,《价格法》出台4年多了,济南市也召开过公交调价、供热调价等听证会(座谈会),但均开得羞羞答答,此次听证会无疑开了阳光听证的先河。听证会从代表产生到正式举行,全程严格按法定程序公开、透明进行。
济南物价局局长陈雷表示,今后凡是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一律依法召开听证会。
两大疑点
代表能否更平民化
记者翻看听证会代表名单时发现,在听证代表中,省市有关部门代表几乎全是清一色的处长、科长、主任等,职位最低的也是主任科员。19名消费者代表中,来的大多是经理、副经理、教授、研究员,只有1名出租司机可算是普通消费者。按照收费申请方案,农用车也在征收之列,但记者注意到,其中没有一名农民代表。
申请方案能否早公布
在听证会开始之前,物价部门对申请方案内容三缄其口,直到听证会开始,申请方案才开始“解密”。其实,召开听证会的主旨,就是让百姓对政府决策发表意见。一些代表指出,应该加大对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知道费用如何收、如何用。如果申请方案能提前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就能帮助消费者代表吸收更多来自基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三大热点
私车公车能否分开收费
按照建议方案,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载客、载重能力确定的,对此不少代表提出了异议。
山东经济学院齐永平教授等消费者代表指出,征收路桥通行费,有可能会影响家庭轿车进家。他建议把车辆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和个人用车,对于个人车辆收费可以适当降低,相应提高单位车的费用。
收费标准能否按“用量”
消费者代表向进易说,按照申请收费方案,大型货车收费最多,可实际上,大货车使用城区路桥最少,收费最高,显然不太合理。消费者代表刘恒文说,收费方案对驻济单位的车辆不收费,有失公平。这部分代表建议,应按车辆使用的“道路量”制定收费标准。
能否照顾弱势群体
消费者代表袁继坤指出,许多出租车司机一家人的饭碗全在出租车上了,收费应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
消费者代表姚建说,收费要考虑欠发达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承受能力。阴法义代表强调,目前农民负担较重,建议对各种农用车收费减免。
本报记者 胡磊 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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