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州某著名连锁海鲜酒家,当事人昨日上庭否认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因涉嫌“聚众斗殴”,将“闹事”的多名顾客打伤,广州某著名连锁海鲜酒家的一名保安队
长昨天在天河区法院受审,但他在庭上否认曾指挥他人打架。
检方指控:十余保安持械打食客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7月20日晚11时许,广州某海鲜酒家天河某分店保安队长高某纠集同案人欧某、田
某、李某等10多人(均另案处理),以被害人潘某、彭某将其酒家内的凳子碰倒为由,持铁水管、胶棒等器械追打潘、彭两
人,致潘轻伤、彭轻微伤。
检方在庭上出示了多名证人的证词。涉事海鲜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晚一群客人(30多人)酒后乱踢椅子,服
务员上前劝解,结果引发口角,客人方面先动手,将一名保安打伤,引来酒家里其他保安,双方展开一场混战,结果保安方占
了上风,将对方追打得四处躲避。
这场打斗还殃及一辆出租车。该车司机作证说,当时有4个人上了他的车,追打的人见打不开车门,便将出租车的挡
风玻璃和车灯打碎。
保安队长:承认没“控制”好局面
在昨天的庭审中,高某说当晚11时事发时他正在洗澡,一名保安告诉他有人在大门口“闹事”,他赶紧跑出去,见
门口有一大群人,有老有少,便上前问一名老太太怎么回事,谁知边上有人竟朝他打来,他躲开后,又有人打他,他又躲开了
。后来他看到,对方有人用酒瓶、砖块等掷向保安,有一名保安被打得头破血流,于是有保安去找棍子与对方对打。
高某承认没有控制好局面,但自始至终否认曾指挥保安打架。
辩护律师:只属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高某的代理律师提出,高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因为没有聚众斗殴的主观故意。
辩护律师称,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是出于争霸、报复等藐视社会秩序的动机,对斗殴事件本身有事先组织、
策划等行为,且双方往往就斗殴时间、地点都有约定。而本案中,双方仅因醉酒引发纠纷,且素无仇隙,没有聚众斗殴的动机
和故意。
辩护律师认为,由于是对方当事人先动手,高某等人属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退一步来说,如有充分证据证明有保安
将对方当事人打伤,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法律界人士:保安素质令人担忧
据悉,该海鲜酒家保安与食客打斗事件发生后,已有4名保安被拘捕。该事件造成酒家生意及声誉受到极大影响。
一名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此次事件中,该酒家的保安在事发之初积极报警,稳住局面后等待警方来处理,事情就不
会发展到现在这样。
该人士认为,部分酒家招保安时主要考虑其身体素质(如此案中的保安队长服兵役期间曾拿过比武第一名)等,忽视
了其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教育,这种状况实在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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