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8日电(兰剑、卢晶)浙江四大腐败“名托儿”之一的义乌“表姐”赵丽娟日前被兰溪市人民法院
依法以介绍贿赂罪一审判处1年6个月。
法院查明,原系义乌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的赵丽娟在1995年下半年至2000年7、8月间,先后为行贿人义乌
市公安局原东河派出所指导员黄宝华、义乌市公安局原东河派出所所长金虎、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原中队长方建平和义乌市
个体老板陈东讯等7人与受贿人原义 乌市公安局局长柳至多进行沟通、撮合,并帮助向柳至多转送7.5万元人民币和4000
美金。
1998年至1999年间,赵丽娟还先后为行贿人义乌个体业主黄反修、盛俊生、陈建波与受贿人原金华县公安局
局长、金华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副局长王建政进行沟通、撮合,并帮助向王建政转送6万元人民币。
1997年间,赵丽娟先后为行贿人浙江鑫丰实业有限公司个体老板李忠良、义乌个体老板陈建波与受贿人原金华市
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业对进行沟通、撮合,并帮助向陈业对转送8万元人民币。
赵丽娟在公安机关对其以涉黑性质犯罪进行侦查时,主动交代了介绍贿赂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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