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事厅发出通知,对职称评审工作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政策要求作出重大调整。今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成为所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先决条件,而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由评委会根据实际要求掌握。
通知强调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根据不同专业技术系列和专业特点,确定不同的外语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通知精神,今后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成绩证明或符合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系列)资格条件的规定,结合具体岗位需要,在综合考虑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情况的基础上来确定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通知明确规定,对从事采矿、选矿、野外地质勘探、矿井建设、测绘、农(林、茶)场、艺术专业(演员、演奏员、作曲、美术、舞美设计、舞台技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小学教学、文学创作等专业以及在县(不含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外语条件不作要求。(刘小群 祁秀高 季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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