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6日召开的江苏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座谈会获悉,去年我省各级财政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了教师工资县统筹,按国标统一发放的制度,保证农村教师工资按国标及时足额发放,不欠教师当年工资。
据统计,全省50万名左右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年收入为1.42万元,大大高于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中,苏南教师年均工资在1.7万元上下,苏中在1.5万元左右,苏北在1万 元上下。教师年均工资发放标准最低的是徐州、宿迁两市,也分别达到0.86万元和0.88万元。与之同时,去年全省共撤并农村中小学3944所,清退、分流农村中小学教师2.9万人。
最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的办法》指出,要把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中央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和间隙性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市、县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性支出,宁可少上几个项目或不上项目,也要足额安排中央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教师的工资、津贴,以及补贴经费,绝不允许用挤占、挪用、拖欠职工和教师工资的办法搞建设。建立严格的工资发放责任制,特别要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专户。凡是当年欠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县(市),省财政将相应扣减有关市、县的税收返还收入和专项补助,直接划入工资专户。(李娟 江大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掌握国航坠机事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