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扫黑司法介入.批捕第一人
图:龚建平曾意气风发。
编者按:自从3月15日宣武公安分局以涉嫌执法期间收受黑钱而刑事拘留龚建平后,媒体几乎是数着日子在计算检
察机关何时下达对龚建平的正式逮捕决定。昨晚,由央视率先 报道了宣武检察院对龚建平的逮捕决定,那么,这份逮捕决定对
龚案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今晨,记者与龚建平律师王冰对话,请他解释其中的潜台词
逮捕是给公安查黑腾出时间
龚建平律师看检察院逮捕决定的“潜台词”
区别内涵:符合三个条件提供调查时间
记者:到昨天为止,宣武公安分局对龚建平的刑事拘留已有33天,这个时候宣武检察院批准了对龚建平的逮捕,这
份决定书包含什么样的内涵?
王冰: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做出对一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决定,应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犯罪
事实的存在;第二,可能对嫌疑人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第三,嫌疑人不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只有这三条全符合
了,检察院才会批准对某人的逮捕决定。
其次,对在押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实际是为公安机关提供一个相当长的调查取证时间和期限,但并不是确认在
押嫌疑人构成了犯罪。宣武检察机关目前对龚建平作出的“企业人员受贿罪”只是嫌涉罪名,并不是已经认定,因为“未经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最后,公安机关在逮捕期间内,经过调查取证,以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仍然可以对龚建平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
候审、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充足证据认为龚建平构成犯罪,也应当撤消案件,释放当事人。
区别:不同法律界定生活没起变化
记者:龚建平从昨天开始,由原先的刑事拘留状态,进入到逮捕阶段,这对他本人来说,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变化么?
王冰:这两种状态是对龚建平一案进展情况的不同法律界定,而实际上龚建平目前生活状态没有实质变化,他仍处在
宣武公安局看守所中,继续由宣武公安分局负责此案的调查。在宣武检察院批准了对他的逮捕决定后,宣武公安分局应对他宣
读逮捕决定,并履行逮捕手续,由龚建平在逮捕书上签字,宣武公安分局还应在24小时内通知龚建平家属,并第一次讯问龚
建平。
发展:公安提供意见法院最后审理
记者:你能否介绍一下龚案下一步发展的法律程序么?
王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龚建平一案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第一是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阶段,这就是从3月15
日到昨天的状态。昨晚宣武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龚案实际仍处于公安机关的预审阶段;第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有了明确的
起诉意见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时检察机关开始真正介入案件的审查,而作为龚建平的律师,我也可以在法
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龚建平一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第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如果认定嫌疑人构成犯罪,在法定期限内(通常
为1个半月至6个半月)制作起诉书,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四,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检察院的公诉,对检察机关移送
的公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一个半月至6个月)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至此,龚建平涉嫌受贿案才算在法律上有
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裁判这次不跳出来告了?
保持沉默是因为腰杆这次不硬了
本报讯可能受贿的裁判终于有人进去了,不管最后会不会定罪坐牢,浙江绿城俱乐部的老板宋卫平应该被记上一笔。
《球迷》报针对“黑哨”事件评述说,裁判们在“扫黑”事件中的表现让人莫名其妙,竟然都采取沉默态度,任凭自
己的人格让人糟蹋。记得当年,陆俊曾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了一家媒体,最后打赢了这场官司,当然他也为此付出了许多代价,
得罪了不少人。而现在别提“起诉”二字,就连为自己辩护一下的人都非常的少,只有天津的张宝华不痛不痒地向宋卫平发了
一个律师函。
有消息说,中国足协当时曾把裁判叫到北京让他们交代问题,凡是在规定时间内交代问题的可以既往不咎,于是许多
裁判借着这个机会坦白了自己的问题,并积极地退款。这件事至今未被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坦白交代问题的裁判绝对不会
只有一两个人。既然拿了人家的钱,还有什么脸面到法院起诉污辱他们人格和品行的媒体。(英聪)
第一时间龚妻知晓
家人已适应压力表现平静
本报讯龚建平的律师王冰针对央视昨晚批捕龚建平的报道强调,从法律上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龚建平,不意味着现
在就已认定龚建平有罪,而是给予公安机关在一个相当长的期限内,对龚建平涉嫌收受贿赂一事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取证,使公
安机关移送检察院的材料更丰富、更翔实。
王冰介绍,他也是昨晚才看到了央视有关宣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龚建平的报道,“截至到今晨,龚建平家人和我都未
收到公安机关依法送达的龚建平被逮捕的家属通知书。”
王冰还透露,昨晚在看到央视有关检察院批准逮捕龚建平决定的报道后,他在第一时间及时将消息通报给了龚建平的
妻子索玉华,“索玉华在听到这一决定表现得很冷静”。
王冰说,他也就案件情况向龚建平的家人进行说明解释工作,索玉华也知道龚建平面临的判刑、变更强制措施和撤销
案件等三种结果。自龚建平被宣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以来,外界对龚家的影响很大,但索玉华和龚建平的女儿都逐渐适应这种
压力。
据索玉华介绍,龚建平被拘留后,正在上高二的女儿学习成绩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女儿所在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对
龚建平女儿都很关心,为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从吹哨到被捕:龚建平事件三年备忘录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龚建平事件”的始末是怎样的呢?
1999年裁委会全年共计处罚裁判员赛区违规者6人,执法失误者14人。其中受处罚最重的是龚建平———被停
吹半年。
2000年3月太阳神向中国足协提交了正式申诉,对象是上轮当值主裁龚建平。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比0赢了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
在先。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
白》。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就是龚建平。
2002年1月15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
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委会初步圈定了59人黑衣法官名单,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2002年3月中旬龚建平被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分局的刑警带走。
2002年3月22日龚建平被捕已有一周了,对其被捕原因盛传两种版本:一是黑哨问题;二是因为嫖娼。后来事
实证明他是因为前者而被拘留。
2002年3月23日在众多媒体记者的追问下,宣武区公安分局的宣传干警承认了龚建平确实在押的事实,但对媒
体采用的“拘捕”字眼予以否认。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检察长已经正式签发逮捕令,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对涉嫌黑哨事件的龚
建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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