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扫黑司法介入.批捕第一人
编者按:
四年前的1998年3月,法国世界杯尚未拉开战幕,远在东方的中国足坛,一场关于黑哨的官司就进行得轰轰烈烈
。作为此案的双方,广州《羊城体育》和三届金哨奖得主陆俊进 行了“两个客场”、“一个主场”针锋相对的较量,这场“战
役”终以陆俊胜诉,《羊城体育》登报道歉、付赔原告陆俊精神损失费8.5万元,实际经济损失17832元,并承担案件
受理费而告终。
今天,我们旧事重提,并非是想在目前的“反黑浪尖”上造噱头,而是想从大历史的角度去看待这一段历史,表明《
羊城体育》在轰轰烈烈的“反黑”过程中,始终前赴后继……
呐喊篇(1998-1999)
《羊城体育》与陆俊“肉搏”
“终场”虽有结果,战斗未有竟时
“场外音”投弹
1998年3月22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一轮广州松日队主场对大连万达队。
3月24日,《羊城体育》报2版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对于
比赛中大连队得到的那个点球,松日俱乐部赛后还一直耿耿于怀。当晚,该俱乐部的一位负责人致电本报及其他新闻单位,要
求记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误判。他还投诉,赛前这位主裁判收了客队20万元现金,希望新闻界予以曝光。”文中所
说的这位主裁判,就是陆俊。
《羊城体育》的消息几乎在一夜之间传遍全国,“金哨”陆俊立即成为舆论的焦点。
“陆金哨”起诉
1998年4月6日,陆俊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羊城晚报》报社。诉讼请求有
四项: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名誉损失赔偿费人民币100
万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当天,东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5月13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通知原告方,要求陆俊变更被告主体,理由是《羊城体育》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原告方表示不同意更换被告。
6月2日,《羊城体育》刊登了一则“声明”,撤销《“首尾”之战场外音》一文中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并诚恳向大
连万达足球俱乐部和陆俊表示歉意。
10月23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陆俊的起诉。
11月2日,陆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改为广东《羊城体育》报社。诉讼请求与上次相同。当天
,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12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出传票,定于12月12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审理。后改为1999年3月
12日上午9时。
首战“紫禁城”
3月12日清晨5时许,就有人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门前排队,等候领取旁听证。正式开庭后,共有70余家新
闻单位120余名记者前来采访,创该院一场庭审记者采访人数之最。在现场拍摄的电视摄像机共有12台之多。
陆俊和《羊城体育》报社负责人均未到庭,原告和被告均由代理律师到庭。
被告一方在答辩中称《羊城体育》报在《“首尾”之战场外音》一文中提及的“陆俊受贿20万”并非无中生有、凭
空捏造。消息是广州松日俱乐部负责人利彪提供的。文章见报前,值班记者和编辑向其他报社的同行进行调查,在得到利彪也
向他们提供相同消息的情况下才予刊登,因此被告只能承担没有核实新闻来源真实性的过失责任,而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羊城体育》报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供了该报三名记者“利彪确实打过电话说陆俊收了客队(万达队)20万元”的
证词,以及《南方日报》、《现代体育报》、《新民晚报》三家报社的记者提供的“利彪也通过电话向他们投诉陆俊收了20
万元”的证词。
而本案的一个关键人物——广州松日俱乐部负责人利彪却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在法庭宣读的一份询问笔录中,利彪竟
委托其代理人公然表示“没说过”。
“打黑的”赔钱
双方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羊城体育》已
构成名誉侵权,并判令《羊城体育》报社要在该报上刊登声明向陆俊致歉,赔偿精神损失8.5万元,经济损失17832元
,并承担案件诉讼费3590元。
“客队”要上诉
《羊城体育》报社认为: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判决不公,决定上诉。
1999年8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与一审不同的是,《羊城体育》两记者到庭作证。法庭
辩论时主要围绕《羊城体育》的上诉理由进行。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庭决定休庭,并另行审判。
9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输球”赢人心
健力宝集团1999年9月28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中国足协副主席的李经纬宣布了
两项决定:第一,《羊城体育》报在“陆俊案”中的经济损失,健力宝集团将如数予以补偿,以鼓励《羊城体育》的编辑、记
者吸取教训,为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继续努力;第二,在2000年甲A联赛中,健力宝集团将出资约20万元,与《羊城体
育》报联合主办“公正执法评选活动”,以鼓励裁判员秉公执法,加强广大球迷对裁判员执法的监督。
这一结尾,事实上再鲜明不过地表达了包括《羊城体育》在内的所有有识之士的心声:扫黑打假,决不会就此收兵。
彷徨篇(1999-2000)
打假者反被打:反黑跌低谷
《羊城体育》与陆俊的官司,成为当年足球新闻中最引人注目的大事之一,绝大部分人认为“理在羊体”。而在中国
足协大呼“反黑打假”的这一年,到头来反而是“打假者反被打”,“反黑”陷入了空前低潮。
广东体育记协副主席、广东电台新闻中心资深记者偏正中认为:此事的罪魁祸首是利彪。《羊城体育》之错就是太相
信这位所谓的朋友了,谁也想不到,这位曾是新闻工作者的人会报假料!“我佩服《羊城体育》敢于对足坛不良现象曝光,哪
怕得罪人的勇气和诚意。我们要呼吁的是,中国足坛需要加强舆论监督,新闻界也需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负责人张斌认为:感觉《羊城体育》受了委屈。这场官司中消息源这么重要的因素,没有得到应
有的重视,不知是否被有意保护,如果有这层意思的话,那么《羊城体育》只好受委屈了。作为第三者,利彪这么重要的证人
,却没有出庭。《羊城体育》作为对整件事情深入了解的一方,只要有理有据,不妨在媒体上作些宣传。
1998年和1999年,中国足坛又上演了“隋波事件”和“沈渝疑案”等“系列片”,但在世纪末的鼓噪、对新
世纪的憧憬以及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冲进前三名的光环下,很快就为人们所遗忘……
(本栏文章均摘自第413期《羊城体育》文/小韦图/本报记者郑迅)
觉醒篇(2001-2002)
全民掀起反黑怒潮:龚建平“中弹”倒下
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协宣布:将四川绵阳从甲B降入乙级、取消长春亚泰升入甲A联赛的资格,并“大
面积”处罚成都、浙江、江苏、广州等队的教练员和队员。
2001年12月13日,吉利俱乐部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中国足协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起诉状。19日,
中国足协在京证实,已收到广州天河区法院寄来的有关诉讼通知书和民事起诉书的副本,并将此事委托相关律师全权处理。
2001年12月17日,吉利老总李书福称,总共给裁判送了40万元;绿城老总宋卫平则说,绿城主场一般送给
裁判6万元。此前,浙江体育局局长陈培德宣称自己手中有足球界具体受贿人的资料,在必要时将予以公布。
2001年12月26日,浙江绿城俱乐部公布了署名为“一个还有良知的裁判”的悔过信以及好处费4万元。
2002年1月5日,中国足协副主席阎世铎在专门约见媒体时透露:中国足协目前对裁判员收受金钱的调查取得了
突破性进展。阎世铎随即飞赴杭州,向浙江体育局和浙江绿城俱乐部开展进一步调查。
2002年1月8日,“足球黑哨”现象法律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浙江司法界十多名专家和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董事
长宋卫平、广东吉利足球俱乐部总经理桂生悦参加了研讨会。
2002年1月15日,上海一家电视台公布了“涉黑”的八名裁判员名单,张建军、龚建平、张宝华等榜上有名。
2002年1月17日,在央视的《足球之夜》节目中,一神秘中间人向浙江绿城提供线索:徐根宝曾在赛前通过他
给绿城球员夏青5万元;有人给裁判张建军妻子的公司汇去30万。而事后证明,给张的妻子汇去的银行票据与银行所用票据
明显不同;而神秘中间人后来也被证实并非如此神通广大。
2002年3月18日,“涉黑”裁判之一的龚建平被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8日,宣武区公安局将一
份绝密调查材料递交至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线索,昨天,龚建平因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遭公开逮捕。
假球反黑铿锵语录
宋卫平(图):“我是一个打黑失败者。”2002-1-21
桂生悦:“我终于看清楚了,什么打假扫黑,根本就不会有结果!”“人生有很多事情无法勉强,就像这次‘扫黑'
,大家轰轰烈烈干了几个月,最后结果怎样?”“我怕什么?从第一天起,我就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足协,因为我知道足协才
是中国足球的症结所在。我从来没后悔过,而且永远不会后悔。”
桂生悦指出宋卫平的软弱:“人家明显在指着你的鼻子骂你,你还说他骂得对?”“尊重、支持和监督中国足协的扫
黑做法和态度。”陈培德回应中国足协。2002-1-25
桂生悦:“破坏不是目的,建设一个新的、更加完善的足球环境,才是最终的发展方向。”
桂生悦:“如果我们输了,大不了在中央电视台给他道歉,但那实在是天大的幽默!”
陈培德对着电视镜头大声责问:“那些心里有鬼、拿过黑钱的人,你们现在一定会在阴暗的角落里发抖吧?你们今后
还敢这样做吗?”2002-3-8
宋卫平:“没法退,要退就退到监狱去!”2002-3-11
“该做的我都做了”,宋卫平重复着说,“最后该怎样就怎样,我都认。”2002-3-18
宋卫平向中国足协提供大量有关“黑哨”证据时,就曾不止一次宣称:“我们每个主场都给裁判送钱”2002-3-23
桂生悦意味深长地说:“现在作出结论尚为时过早。因为整个事件都在调查中,没有结束。当调查结束后,还有一个
长期的司法过程。”
宋卫平说:“黑哨的好日子到头了。”2002-3-25
宋卫平确认:“信是龚建平写的,那是铁板钉钉的事实!”2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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