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佳魏斌顾鹏程)日前,涉及全国15个省区市、金额高达5.13亿元的特大税案主犯张允滨被警方押回绍兴。至此,这起历时7年的大案侦破工作终于结束。
1995年4月,绍兴市税务部门陆续收到上海、广东、江西等地检察机关或税务部门来函,要求协查“绍兴市盛华实业有限公司”和“绍兴市泰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情况。经查,绍兴市并无使用这两个名称的企业。来函要求核查的发票系“绍 兴市越城通达物资供应站”和“绍兴市越城区洪兴物资经营部”所购领。经进一步查证,发现这些发票联与存根联有“大头小尾”和“抽芯填开”现象。由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此案移送绍兴市检察院受理。同时,有关方面对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洪强和张允滨办理了刑事拘留法律手续,并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通缉。
此案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及公安部高度重视。经查,1994年10月,广东省潮阳市和平镇村民张洪强通过在绍兴推销产品时结识的一些“业务关系户”,成立了“洪兴物资经营部”,又为小舅子张允滨办起了“通达物资供应站”。两人先后从税务部门购领“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26本计650份,并以伪造的两家公司名义,出售给外地多家企业。至案发时止,税务机关已收到全国各地来函核查从“两张”之手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75份,价税合计5.13亿余元,其中偷逃国税金额达0.74亿元,涉及全国15个省区市。
经多方侦查,1998年3月,专案缉捕组在广东潮阳市峡山镇将负案在逃的张洪强缉获,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今年3月下旬,张允滨在汕头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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