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04月19日讯最近,成都市消协连续接到消费者与房地产开发商就定金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投诉。昨(18)日,市消协特意在房交会开幕前发布了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莫被“定金圈套”套牢。
据调查,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利用不正当手段推销,诱使消费者签定定金合同,甚至只出具不规范的定金收据。收取消费者几千元至数万元的定金后,一旦消费者没有签定购房合 同,开发商则不予退还定金。这种带欺骗性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市消协的有关人士介绍,成都市商品房房源充足,如遇非交定金不可的开发商,消费者签合同一定要谨慎,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市消协专门提请购房者注意:
深思熟虑莫冲动。购房前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必要调查和了解,对不同楼盘反复对比,不可因广告或售楼小姐的宣传而一时冲动盲目交付定金。对房址的选择不仅要看效果图,尤其要看经规划、建委等职能部门审批后的小区、楼盘平面图,明确房址、房号,并在合同中注明。
量体裁衣办按揭。购按揭房千万不能先交定金,而是应先在相关银行咨询自身条件所能贷款的额度和年限,再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购适宜的房产。
直奔主题签合同。如消费者经实地考察,深思熟虑决定买房,可与开发商直接签定《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该合同有违约赔偿的相关条款,定金合同不是非签不可。
有失公平要拒签。如消费者确实看中某房产,又一时无法签正式合同,消费者有权与房地产商就定金合同的内容(双方责任、定金额度、相关时效、违约赔付等)进行协商;对单方的强制约定,可以拒签。
市消协还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以诚信为本,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本报记者姚奉)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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