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4月19日消息:云南“1·14”文山县德厚镇水结村特大瓦斯爆炸案中的11名有关责任人近日分别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1月14日,文山县德厚镇水结村上寨对门山发生了令人震惊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该村村民余兴红擅自开启已
被炸封的小煤窑违法采煤,开采中突发瓦斯爆炸,造成了25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0.11万元的惨剧。
此案发生后,文山县人民法院于2月 28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判处黑心矿主余兴红有期徒刑7年,
判处其妻代正翠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春城晚报报道,之后,文山县有关部门又查出了11名有关责任人,为严肃法纪,中共文山县委第九届常委会第8
0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邵俊超(原文山县矿管局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龙保翔(文山县经贸委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行
政记过处分;给予周洪祥(原德厚镇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余稳位(德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龙开华(原文山县煤管所所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江德(原德厚镇副镇长)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段明(德厚镇党委副
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陆杰(德厚镇副镇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李祥(原德厚镇企业办公室主任)行政撤职处分;给
予卢维富(原水结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代正华(水结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开除党籍处分。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掌握国航坠机事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