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文菁尤莼洁)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社会各方的32位听证参加人围绕与条例有关的内容陈述意见和理由,并开展辩论,为进一步修改条例草案提供依据;30位市民参加了旁听。这是本市首次通过媒体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的立法听证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刘伦贤、漆世贵以及常委会部分委员作为听证人参 加会议。
听证的内容有三个方面: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中,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所有人、使用人权利的关系;
在决定优秀历史建筑改造时,是否可以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为保护优秀历史建筑需要变更租赁关系时,条例草案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是否适当。
围绕上述问题,作为提议案人代表的市政府法制办、市房地局和市规划局的领导,以及作为听证参加人的普通居民、房屋置换企业经营者、律师、法官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听证会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赞成或反对的观点和理由都很明确。
听证会是立法机关对立法议案进行审议时采用的一种了解实情和民意的形式。通常先发布公告,接受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有特别经验、有专门学识者到会发表意见,会上各方意见连同听证人的听证报告一并提供市人大常委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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