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改革之名,巧立名目,虚列支出达172.5万余元,其中私分和侵吞国有资产高达128万余元。昨日,云南砚山县纪检部门向记者披露了原砚山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朱家萍等一窝“白蚁”被端的案情。
据介绍,该团伙腐败大案共有涉案人员7名。根据群众举报,砚山县于去年6月成立了专案组。经调查核实,1997年至2001年6月,原砚山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朱家萍伙同班子成员原 副局长王兵、刘永平,办公室主任李燕、工会主席何启锋及财务人员,他们借改革之名,采取虚列支出等违纪违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及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等,涉案金额多达178588.18元;并查实该局采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达533528元。据统计,此案共虚列支出高达1725432.10元,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多达1282093.25元。
针对该局朱家萍等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及其各人的认识态度和具体情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砚山县纪委讨论报县委、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朱家萍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兵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刘永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据悉,该县纪检部门将把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审理。(蒋天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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