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实习生李恒)昨天上午,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某财贸学校
学生汤伟洪状告学校3名老师对其进行伤害,要求学校和3名老师赔偿其各种损失共计20万元。据悉,3名涉事教师目前不
知去向。
原告:老师打人,并将其推下楼
据原告汤伟洪陈述,去年1月6日上午,汤在考试时被监考的戴老师怀疑作弊,随之发生口角。事后在校长的调解下
,汤向戴道了歉。但是午饭后戴把汤拉到宿舍,说其宿舍的门被恶意破坏,怀疑是汤的报复。之后,同在戴宿舍的黄、马两老
师也加入对汤的盘问。“他们见我不肯承认错误,就对我拳脚相向,渐渐地我失去了知觉。醒来后,我说要打110和找校长
,然后往门外走,戴却立即冲过来,用力把我推出门外,趁我未站稳之际,他又抓住我的左臂将我推向阳台外,我便从二楼摔
到一楼的水泥地上……”。
原告母亲:听儿诉说,当庭痛哭而去
庭审期间,原告的母亲在听着儿子陈述事情经过,控制不了情绪,失声痛哭着离开。
原告的哥哥说,其弟进了中山三院,经检查右侧耻骨骨折、右尺桡骨双骨骨折、牙齿松动、右肾挫伤、右下颔挫裂…
…至今还需在海军医院继续治疗。期间医药费(连将来拆钢板费)4万多元,期间护理费、电话费、交通费多不可计,汤曾在
学校统一安排下买了保险,但不知何故又得不到赔偿。汤兄说,其父亲是工人,母亲是农民,为了给弟弟治病已借债累累。而
弟弟本人不单无法继续学习,心灵上还受到了无法抚平的伤害。
被告代理律师:承认打人,否认推人坠楼
曾经被天河区法院因“下落不明”而发公告传召过的3位老师,昨天依然不见踪影,只由代理律师出庭。
当审判长问被告是否打人一事时,代理律师完全承认,但称,根据天河区公安局的调查报告,汤不可能由楼上阳台上
被戴老师“推”下去。相反,他们认为可能是学生急于从房间中逃走,而想从该房间的阳台跳到另一阳台,而不慎失足坠楼。
此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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