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学伟)长安县一小学为筹措经费,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将校园内的大树砍伐殆尽。当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时,该校校长流下了悔恨的泪。
4月20日,长安县韦曲镇北里王小学校委会通过决议,将校园内的成材树木砍掉卖钱,虽有部分村民阻挡,但大树最终还是被砍掉。当晚,被砍掉的树将要运走时,有村民给公安部门报案,公安与林政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行动,于晚11时许赶到学校,通宵巡逻,防止木材 被拉走卖掉。
昨日上午,记者在北里王小学看到,校园内满是断枝残叶,围墙下倒伏着一根根砍掉了枝叶的树身。学校教导主任李安柱解释说,学校为了筹措经费,加上有些树木生病,树冠还影响到电线的安全,校委会决定把校园的大树砍掉卖钱,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昨日上午8时,执法人员与该校校长罗某取得联系,进入校园勘察。结果表明,这是一起典型的滥砍滥伐行为,一共砍掉大树30棵左右,树龄均在十几年以上。做笔录时,罗某对由于不懂法造成的后果感到十分后悔,痛哭不已,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森林法》的规定,除农户对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进行砍伐外,其他砍伐树木的行为都要事先向林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申请报告中的内容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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