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辖区内的黑职介进行了一次大检查,但这次检查却成了一个“熟人碰头会”——曾经与劳动监察人员打过多次“交道”的人今天又见了面。虽然一个上午就取缔了四所证照全无的黑职介,但劳动监察人员却无奈地表示,如果没有更严厉的办法对他们进行处置,不出两三天,他们就会重开炉灶。
在这次检查前,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拿到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内各 职介所的年审合格单——通过年审的,金水区只有三家!在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的“怡利大厦”二楼一无名黑职介所内,一名男性房东出来大吵大嚷,监察人员询问他为什么要把房子租给这种不法单位时,房东理直气壮地说自己不懂。“来他这里查黑职介都是第三回了,每次他都说不懂。”劳动监察人员只好再次告诉他应该看到执照的原件再租房。在文化路47号二楼的一家黑职介,劳动监察人员一进门就瞅到了“熟人”,两名在两天前刚刚接受过处理的黑职介人员又坐在办公桌前。而像“博洋房介”、“万达房介”(目前许多职介所为规避检查,都以房介的名义开办)等都是被查处多次的黑职介,文化路一家黑职介甚至已经被查过八次。
事实上,对于黑职介的查处已显得相当尴尬——今天被取缔的黑职介,明天就可以东山再起。
据了解,目前劳动部门查处黑职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0年底劳动部发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在规定中,劳动监察人员可以对黑职介的办公用品进行暂扣,对其进行1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这些职介所只有桌子、椅子和电话这几样财产,根本不怕被扣东西,黑职介的老板更不会去交罚款。至于给这些不法职介提供场所的房东和在黑职介工作的人员,劳动部门对他们进行处罚的难度更大。这一切造成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对黑职介深恶痛绝,但又很难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打击。
劳动监察人员表示,如果地方能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条例,管理部门才能依法严查黑职介老板,依法处罚房屋出租者和黑职介工作人员,才能对黑职介形成有效的打击。(徐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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