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运增 李 影)近年来,武陟县委、县政府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当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大事来抓,在城区和全县15个乡(镇)建立“三级治安防护网络”,使全县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治安模范县”。
所谓“三级治安防护网络”,就是在乡镇一级由派出所和治安联防队组成一级防护网 ;乡(镇)下设警务区,由片警和联防队员组成二级防护网;村一级为三级防护网,主要是建立治安巡逻队。由于该县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所以在农村建立起一支完善的群防群治队伍,是充分发掘群众维护治安的巨大能量、实现社会治安状况改善的关键。武陟县在160多个村中实行义务巡逻制,即把全村18—50岁的男性村民编成数十个巡逻组,由村干部带队,义务巡逻,每天一轮换。由于义务巡逻不向政府要钱,也不增加群众负担,又是为群众自己办事,大家都非常乐意参加。“我为别人巡逻一天,别人为我服务一月”的口号很快就在全县各村叫响,义务巡逻的效果也日益显现。
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促进了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西陶镇古城村两年前还是一个治安混乱的村庄,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小偷小摸现象更是十分普遍。实行义务巡逻后,村里有人转,地里有人看,即使看电影、看戏,也有专人值班,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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