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春(铭可达家电中心策划部):不讲诚信,只顾眼前利益,最终会对商家的经营造成致命打击,破坏深圳的诚信形象。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处理投诉的效率,加大处理和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商家自身也应从长远利益考虑,以诚信为立身之本,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深圳商业的繁荣。
王宝珍(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诚信是为商之本,商家应该给消费者信任感。一 方面,一些不良商家会因为失去诚信而最终被消费者抛弃;另一方面,政府也应对市场加强规范,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法制和诚信意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刘明华(万佳百货有限公司):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无论对法人、对企业还是对自然人,诚信都是立身之本。难以想象,一个没有信用、没有秩序的市场环境,能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某一商家的经营行为其实已不是个人的事,而与整个深圳的大环境密切相连。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我们必须兑现所作的承诺,遵循世贸规则和国际经济规则。这对政府、个人遵循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吴文生(天虹商场营业员):作为一线员工,我每天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顾客,在与顾客打交道的过程中,诚信是最重要的。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用经济,离开了诚信,在互不信任、互相防范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真正发展。我市个别购物点及“野马导游”利用假冒伪劣商品,坑骗外地游客,严重违背了商业经营中的诚信原则。这也反映出有关部门打击、处罚的不力。正因为从事商业欺诈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才会变得肆无忌惮。要建立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在加强社会公德教育、诚信教育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失信的人和事,要予以严厉惩处,使这些不讲诚信、不守信用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嫌弃,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本报记者程连红实习生王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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