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吕诺)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从现在起,越来越多的人将立下这个誓言,履行这一承诺,加入为社会无私奉献的注册志愿者行列。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前颁布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标志着志愿者注册制度开始在全国普遍实施。《办法》对注册志愿者的定义、基本条件、权利、义务、注册程序、管理和培训、激励表彰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指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凡年满14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并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且遵纪守法的社会公众,均可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
在全面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各项工作同时,团中央今年重点深化助老助残项目,日前分别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联部署实施了“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和“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在各地老年福利服务场所的“为老服务站”,在公共场所的助残服务基地,在特困户和残疾人的家庭等需要帮助和服务的地方,将出现众多佩戴着“中国志愿者”胸章的注册志愿者的身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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