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时标 通讯员粤纪宣)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获悉,去年1月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嫖娼案件97件,有100人受到处分。省纪委、省监察厅为此重申,对党员干部参与卖淫嫖娼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近年来,广东省严厉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嫖娼案件。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人民武装部原部长罗某(处级)于2001年2月至8月间,先后两次到广州市机场西某美容美发中心找“发廊 妹”谢某,并与谢某在出租屋内发生性关系。同年9月18日,罗某与谢某再次发生性关系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罗某被开除党籍;深圳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广东华士德拍卖行总经理卢某(处级),因在深圳市东湖丽苑与卖淫女王某嫖宿,去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茂名市技术监督局稽查科原科长谢计奖,于2000年9月6日在茂名一酒店嫖娼被抓,被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中山市横栏镇原党委书记罗某(处级),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7月间,在其私人购买的房屋内多次与卖淫女黄某、黄某某嫖宿,被开除党籍。
省纪委、省监察厅重申: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嫖娼或卖淫的;包养情妇的;参与色情淫亵活动,情节严重的;组织、策划进行嫖娼卖淫或色情淫亵活动的;强迫、介绍、教唆、引诱他人嫖娼或卖淫的;有意容留他人嫖娼、卖淫,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向嫖娼、卖淫人员敲诈勒索钱物或接受其贿赂,进而放纵或包庇其嫖娼、卖淫活动,甚至设置障碍,干扰、阻挠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的,都要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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