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22日电】(记者古国真通讯员粤纪宣)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纪委获悉,2001年1月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卖淫嫖娼活动的案件97件,处分100人。
省纪委、省监察厅重申: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嫖娼卖淫的;包养情妇的;参与色情淫亵活动,情节严重的;组织、策划进行嫖娼卖淫或色情淫亵活动的;有意容留他人嫖娼 、卖淫,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向嫖娼、卖淫人员敲诈勒索钱物或接受其贿赂,进而放纵或包庇其嫖娼、卖淫活动,甚至设置障碍,干扰、阻挠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的,都要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开除的处分。
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主要有:
深圳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广东华士德拍卖行总经理卢某(处级),于1989年12月26日凌晨,在深圳市东源丽苑与卖淫女王某嫖宿,2001年9月,卢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中山市横栏镇原党委书记罗某(处级),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7月间,在其私人购买的房屋内多次与卖淫女黄某、黄某某等人嫖宿,被开除党籍。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人民武装部原部长罗某(处级),于2001年2月至8月间,先后两次到广州市机场西某美容美发中心找“发廊妹”谢某,并与谢某在出租屋内发生性关系;同年9月18日,罗与谢某再次发生性关系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罗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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