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东省公安厅最近对省人大代表王泽华的建议作出书面答复,表示“实行暂住证政策仍有必要”。
王泽华在今年的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建议,认为在新形势下继续实行暂住证政策对流动人员造成了限制和歧视,建议省公安厅重新审视和修改现行暂住证政策。
对此,省公安厅答复,现行暂住证政策是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城镇人口实行的旨在掌握人口信息、了解人口动态的管理措施。实行暂住证管理的作用是:(一)暂住证管理是政府部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办理暂住证,掌握暂住人员信息,既能为公安机关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侦查破案等提供可靠的信息,又能为其它职能部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二)暂住证是流动人员享受相当于常住人口待遇的依据。实践证明,实行暂住证政策并没有对流动人员造成限制和歧视,而是保障了暂住人员的合法利益。
省公安厅说,社会生活、管理中确实存在对流动人员限制、歧视的现象,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对流动人口实行何种户籍管理形式及流动人员持何种证件,而在于依附于户籍的其他行政管理,症结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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