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23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宗涉案金额数亿元的走私珠宝原料大案
。深圳市近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陪审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昨天到庭应诉的被告为深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张剑秋,瓯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红雯(张剑
秋之女),瓯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日好公司报关员李鹏和铂得 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业务员程新。
深圳市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深瓯、瓯泰丰、日好、铂得几个公司均系浙江温州人张剑秋投资设立,聘用一套人马
,属家族式经营。瓯泰丰公司(系深瓯公司与香港新企业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属于无厂房、无设备、无工人的“三无企业”
。
1998年8月到10月间,张剑秋以介绍客户或给订单作回报,与港资景鼎现代首饰加工厂老板柯东尼(另案处理
)达成协议,在其带“客户”来看珠宝款式时,将“景鼎”位于莲塘一个工厂大门口的招牌换作“瓯泰丰”。之后,张剑秋指
使李鹏准备办假厂的资料,签订实际上无效的厂房租赁合同,通过昌宝利报关行提供给深圳市经发局,并在陪同经发局工作人
员前往验厂时,安排程新冒充厂长,介绍生产流程及年产量等情况,骗取了经发局核发的验厂表,随后获得海关给“
瓯泰丰”的进料加工合同保税登记手册,从而开展进口珠宝原料业务。
检察机关查明并认为:自1999年初到2000年9月,张剑秋、刘红雯将“瓯泰丰”、“日好”两公司进口的珠
宝原料委托其它加工厂加工为成品后,除部分返销及少量库存外,其余均通过“深瓯”的子公司“铂得”大肆在内地非法销售
。其中李鹏负责进口报关,并向海关“核销”;程新则负责将进口的料件送去加工。期间,4被告共非法进口铂金、红宝石、
蓝宝石和钻石按完税价格人民币计4.37多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47多亿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走私罪。
目前,法院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据深圳中院的有关负责人介绍,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是为
了加强人大代表等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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